大理白族自治州2021年补充录用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公告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补充录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各级工会用人需求实际,全州拟补充录用空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属地原则:分县市补录空缺人员,原则上递补居住在本县市范围内人员,如有跨县市人员,本人自愿报名也可补录。

(三)坚持统筹兼顾、利于工作原则。

二、补录计划

大理市计划补录12人、祥云县计划补录3人、宾川县计划补录3人、南涧县计划补录1人,巍山县计划补录1人,洱源县计划补录2人,剑川县计划补录1人,弥渡县计划补录1人,全州共计补录24人(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岗位职责

在县市职工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从事工会组建、权益维护、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困难帮扶等工会工作。

四、补录方式

(一)递补录用:从参加大理州2020年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考试的过渡人员和社招人员中录用。按报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补录人员。空缺补录人员以属地为主,过渡人员优先,不足名额可根据报名情况从全州社招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录满为止。若补录计划类型无人报名,则岗位暂空。

(二)综合考核录用:由涉及县市总工会推荐或个人自荐,经补录领导组派出考核组实地考核合格,服务中心按程序录用。

五、补录人员条件

(一)符合人员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综合考核补录人员长期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原则上户籍在大理州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职能力;

3.自愿从事工会社会工作,热爱工会工作和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能够服从县市总工会、用人单位及服务中心管理;

5.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日常办公设备,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6.具备补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补录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

3.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以及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六、补录程序

此次补录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定、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请报名者如实填写《大理白族自治州补充录用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报名表》,综合考核人员填写《大理白族自治州补充录用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综合评定表》,于2021年11月10日前发送至大理州工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邮箱:dlzghshgzfwzx@163.com。

请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

  1. 《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明(扫描件);

  2. 身份证(扫描件);

  3. 所持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4. 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

11月15日前由服务中心对报名者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体检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的,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三)综合评定

此次补充录用人员类型为综合考核补充录用人员,需经过综合评定,合格者方能录用。由服务中心牵头,征求县市总工会意见,于11月15日前由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确定推荐或自荐人员。11月20日前,领导小组确定并报请州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核通过。11月30日前,由服务中心按程序补录聘用。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补充录用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自行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

 

行,于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

3.补充录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责任由补充录用人员自负。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补充录用人员,在“大理工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七、聘用及管理

(一)根据综合评定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服务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并分配具体岗位,劳动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二)按照法律法规和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对违反法律法规、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福利待遇

统一按照服务中心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 最低工资及四险一金(个人和单位部分)总和标准每月5000元,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四险一金(个人部分+单位部分);

(二)有每年薪酬管理晋升机制,有职业发展正常晋升通道和机制;

(三)有相应的奖励津贴;

(四)享受双休、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五)每年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轮训和有关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相关活动;

九、补录纪律

(一)补充录用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大理白族自治州总工会、各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对违反补充录用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补充录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补充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补充录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补充录用资格;

2.在资格审查、综合评定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补充录用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后续将通过该电话进行通知,因停机、关机、未接听电话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补充录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前3天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申请;

2.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补充录用人员本人的;

3.已补充录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未到工作单位报到上岗的。

(二)补充录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补充录用相关问题咨询:

18887250719(潘娜)

附件:1.大理白族自治州2021年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补充录用计划表

2.大理白族自治州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综合考核补录综合评定表

3.大理白族自治州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补充录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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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工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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